按照《大庆市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若干意见》和《大庆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经2007年4月18日市政府八届三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在大庆服务外包产业园注册经营并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园区内办公和业务用房的,政府给予租赁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前3年10元/月?平方米(大庆平均房租为10元/月?平方米,含物业费和采暖费),第4年和第5年为5元/月?平方米。服务外包企业享受补贴的房屋面积按服务外包从业人员每人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上限计算。
2.园区服务外包企业租用数据专线的,给予租赁费用30%的补贴,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贴期限为5年。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的,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50%、累计不超过50万元的费用补贴。
4.支持园区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行培训核心岗位员工。对于新入驻园区的服务外包企业,三年内按当年净增核心岗位员工的数量,给予一次性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培训费用补贴。
5.对园区内年薪在12万元及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同期个人缴纳所得税数额掌握。
6.在园区服务外包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办理大庆市户口,对于企业的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对于中专学历以下,在园区服务外包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办理大庆市户口。
7.对园区企业承接境外业务的给予补贴,每创汇1美元补助标准为0.1元人民币,以海关统计或外汇管理局出口结汇统计作为补贴依据。
8.鼓励企业在园区内自建生产和业务用房。自建生产和业务用房的可按照工业用地价格收取土地出让金,并免收市本级有权减免的建设规费。
9.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园区内成片开发服务外包企业生产和业务用房。开发建筑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并引进服务外包企业的,自房屋建成投入使用之日起5年内,服务外包企业上缴税收区级(含开发区)留成部分的50%可以投入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